二、神只存在於缝隙之中吗?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神只存在於未知领域之中,即当人们面对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时,需要把神抬出来作挡箭牌;随著人们认知的增加,未知领域越来越小,神存在的空间也随之减少。当人们完全认识宇宙时,就再也不需要神了。人们常常以牛顿的一个故事作为例子。牛顿能用万有引力定律,准确地算出月亮绕地球转动的运行轨道,但他不能解释地球为什么会自转。他写信给剑桥大学老师的信中说:“地球为什么能自转,我不能用万有引力推算,所以要用神的手去转动它。”(神创造一切,牛顿的话并没有错,但一直受到嘲讽和曲解。)随著科学的进步,抬出神来解释未知之事的机会越来越小了。几年前一位颇有名气的科学家在牛津大学演讲时说:“宗教是不必重视的,宗教已渐渐被科学推翻了,科学方法证明极有效能。”医学的进步,使得求神治病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说:“药物的效力可以等於大量的祷告了!”这种认为人类仅凭自身的智慧和努力就可以认识宇宙的观点被称为“天真实在论 (naive realism)”。周功和牧师写道:“天真实在论认为科学理论是绝对客观的,认为人类可以站在绝对客观的立场观察宇宙;且观察所得即为绝对正确的宇宙真理。这种理论已为近代物理所推翻”1。
阿基米德和拉普拉斯的宣称
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常常暴露出人的骄傲。“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把地球举起来!” 两千多年前阿基米德大声地这样宣告说。他的依据是杠杆原理。但他尚不懂得动能和位能互变的原理,否则便不至如此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被确立之後,不少人以为宇宙的一切都可以用物理公式来表示。十九世纪法国天文学家拉普拉斯(Laplace)即为一代表人物。他认为,给定了方程和初始条件,宇宙的一切都是可以预测的。据说,有一次当他把一本天文学著作献给拿破仑大帝後,拿破仑问道:“神在你的学说里还有什么位置呢?”他回答说:“皇上,我不需要神这种假说!”2 二十世纪初,爱因斯坦发表相对论,确立了相对时空观。除光速保持不变外,时空的一切量度都会随观察者的运动速度和参照系的不同而改变。此时,拉普拉斯的豪言便显得浅薄了。
勃克感言
首次登月成功是人类科技史上一件值得庆贺的划时代大事。此时又有人“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在报纸上鼓吹说:“这次登月成功证实《圣经》〈创世记〉的记载,也成为神话。 ……证明了人类合作的力量,人类高度的智慧,提高了人类的地位,确定了人类更高的价值,人类从此开始可以无愧地说:‘我们不只是万物之灵,更是宇宙的主人’” 3。
相比之下,美国太空计划的一位关键人物、美国水星计划及双子星计划的总执行者华特.勃克博士(Dr. Walter F. Burke)的头脑,却冷静得多。他说:“我喜欢用尝试征服的字眼,而不单用征服一字,人将永无完全征服太空的一天,只要想想离开我们最近的星球的距离。你若在基督降生时,就以每小时一百五十万哩的速度旅行,到今天为止,你还没有到达那里。再想想约翰'格林的飞行,他飞行的最大高度为一百五十哩,而我们地球的直径为八千哩,因此,我们第一位太空人所飞的高度与地球的大小相比,不过是刚离地而已” 4。
我曾更直观地画了一个图,将地球缩小为一个直径十厘米的球,格林的最大飞行高度仅离开地表一点八毫米!勃克的结论是:“不论人已有的这些太空发展,人想在他的一生中越过我们自己的天河的机会,极为微小。就是以光的速度飞行,需要十万年去跨越地球所属的银河,而我们知道太空中有无数的银河存在著。这种由速度乘时间而得的距离,简直大得难以想象。如果把星际间的距离和人的寿命相比的话,人以一生的时间也不可能在宇宙间走得很远;换言之,人活得还不够长,旅行得还不够快去侵犯神的宇宙。以现有的知识看,人只能在一小部分的太空里作有限的探索而已”5。
人们原以为,当我们对宇宙的认知越多时,未知的领域就相应地越来越少。然而,随著科学的发展,人们惊异地发现,我们对宇宙的知识越来越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变得更多!现仅以几件事为例。
人能造一个活细胞吗?
本世纪五十年代的生物学基本还是宏观生物学。一提及生物学,人们立即想到捕蝴蝶、采花草。电子显微镜的应用,使人们可以研究、观察到细胞的各种结构和变化;六十年代,生物学发展为细胞生物学。到七十年代末期,由於基因重组等技术的问世,人们已可以在分子水平研究各种生命现象了。分子生物学的崛起,为生物学、医学、农业带来革命性变革,生物工程已成为若干前沿学科之一。有人预测,二十一世纪将是生物学的世纪。尽管生物学的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但人们仍无法造出一个活细胞来。不少人认为,人造活细胞是遥遥无期的。一九九八年初,Ian Wilmut等用克隆(Clone)的方法,用成年羊的乳腺细胞复制出小羊桃莉(Dolly),在世界上引起强烈反响,“复制人”的呼声震耳不绝。Dolly的诞生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然而,“日光之下无新事”,它没有创造什么,只不过是将现存的细胞重组而已。更有甚者,正当人们为复制人可能引起的社会伦理、道德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时,近日却传出年龄仅一岁多的Dolly已出现衰老症状的消息,给复制工作投下了阴影。
光的本质
三百年前,牛顿根据他长期研究的结果,认为光由粒子组成。虽然与牛顿同时期的荷兰科学家海更斯(Huyghens)的实验,证明光由光波组成,但因牛顿名气很大,科学界没有重视海更斯的学说。
一八○一年,杨多马(Thomas Young)发现,光穿过两条狭缝会发生干扰现象。光的这种衍射现象强烈地支持光是波的理论,但那时光波性质仍未被充分认同。
一八六四年数学家马克威尔(Clerk Maxwell)从理论上证明光是一种电磁波;一八八七年,赫兹(Hertz)在实验室中成功地用震荡电路放射出电磁波,证实了马克威尔的理论。此後,欧洲大陆的科学家才接受了光的电磁理论,牛顿的光粒子学说被认为是错误的,光波学说高於一切。
到十九世纪末期,光电效应的发现又对光波学说提出挑战。当光撞击一个金属面时,会把金属面的电子打击出来,这叫光电效应。电子流的强弱,取决於入射光的强弱和波长。当入射光的波长大於某一个值时,则无论怎么增强光的强度,也不能产生电流。光电效应只能用粒子学说来解释。因为光子的能量与它的震动频率成正比,只有频率大於某个值的光子,才有足够的能量击打电子,使之脱离金属面而形成电流。同时,入射光越强,表示入射的光子越多,打击所产生的自由电子也越多,故电流越强。所以,光电效应与光波理论不符。
一九○○年,蒲朗克(Max Plank)推出量子光学。这种认为光是由量子(Quanta)组成的理论,才解释了光电效应。於是,人们对光的认识又翻了个儿。到底光是粒子还是波,这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现在科学家承认光有两重性,既是粒子又是波。光的反射和折射既可用粒子学说,也可用波动学说来解释;光的衍射现象只能用波动学说来解释;光电效应则只能用粒子学说来解释。
光是如此重要,又如此奇妙,令人感叹不已。人们目前对光的性质只能用颇为矛盾的两重性来解释。但光的这种两重性已被科学界凭信心接受。笔者联想到,我们读《圣经》时,也同样面对很多难解的地方,比如,道成肉身的耶稣,既有人性又有神性,既是人又是神。我们是否也可以象科学家接受光的两重性一样,谦卑下来,凭信心接受耶稣的神、人两重性呢?耶稣一再宣称,称他自己是光、是世界的光!真是太美妙了。
非线性三体系统的可测性
我一位研究物理的同学告诉我,目前在自然科学界兴起的一个热门研究方向叫“浑沌” (Chaos)。这一研究揭示出,一些极简单的系统,有惊人的复杂性和不可测性。自十八世纪以来,很多科学家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研究由太阳、地球和月亮组成的三体系统的稳定性问题,但至今未得到答案,对这样一个体系,有两种对立的见解。一派以庞加莱(Poincare)为代表,认为其系统是不可预测的。另一方则以拉普拉斯(Laplace)为首,他说:“如果我们知道宇宙每一颗粒子,在某一特定时刻的准确位置和速度,便可以计算出宇宙的过去和未来。”这是一种机械唯物论,认为整个宇宙都是受机械律支配的。现在科学的发展和量子力学的确立,证明庞加莱的观点是正确的。
任教芝加哥大学的著名物理学家卡达诺夫(Kadanoff),一九九一年在《今日物理学》 (Physics Today)上发表的一篇通俗文章上写道,当我们考虑一个简单的非线性三体系统的运动时,如果仅仅忽略了银河系外一个电子对该系统的影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後,这个简单系统的行为也将变为不可预测!
我的同学极为感慨地说:“考虑到我们这个世界,我们周围的环境,我们自身,我们所掌握的科学武器,面对这类问题时,人类显得多么有限!多么苍白!多么脆弱!我们必须承认,科学是有限的,在无边无涯的未知世界中,我们始终只是一个稚童。在深奥无比的宇宙中,上帝才是原动力、创造者和主宰!”
人体特异功能
大约在一九七九年,报载四川省有一个叫唐雨的孩子可以用耳朵认字,但後来又说是弄虚作假。但到了一九八○年,北京又传出小学生可以用手认字的消息。而且,北京大学生物系和心理系正在对北大附小的学生进行有关的测试。联想到一九六五年我曾看到的一则关於一个苏联孩子可以隔著玻璃板摸字的报导,我虽对用手识字一事十分狐疑,但仍抱著开放的心态,专门拨出了一天的时间到北大的测试中心去,想看个究竟。
我去那天,主持测试的是一位我认识的学长。说明来意後,他热情地邀我参加测试。测试工作十分严谨、细致,有防止作弊的各种有效措施,全备科学研究的特点。主持人介绍说,小学生们用手识字已有三种不同的等级。直接把字、画握在手上识别是初级的;把字、画先放入一个密封的塑料盒,然後用手隔著塑料盒识别的是中级;用手识别已曝光、但尚未冲洗的照象底片是最高级的。他问我要测试哪一级。我说,只要能亲眼见到初级识别,就心满意足了。於是他分派了两个男孩子给我。我分别把一张看图识字的画片放到他们手中,然後用一个厚布套子从他们的左胳臂一直套到右胳臂,使之无偷看图片的可能。我目不转睛地盯著他们,寸步不离(连厕所也没敢上)。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其中一个男孩儿说他识别出来了。我问是什么?他说:“一条蛇!” 我追问一句:“真的是一条蛇吗?”他有点含糊了:“让我再想想!”於是他又闭目聚精会神地想了片刻,说:“是一个人在游泳。”我不放心地问:“确实了吗?”他说:“没错儿!” 於是我动手取下大套袖,从他手中拿过图片。果然,是一个人在游自由泳!游泳者的左臂已向後划出水面、正上举要挪到前方。弯曲的胳臂和手腕真与蛇的形状相仿。难怪他一开始说是一条蛇呢!我惊诧莫名。
这时另外一个男孩儿说他也认出来了。他说他手中的图片是一个孩子在打羽毛球,白衣白裤,戴著红领巾。我问:“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他毫不犹豫地说:“男孩儿!”除了性别以外,图片上的图象与他的描述完全相符。这个打羽毛球的小孩儿,在後脑勺露出一支很短、扎著头绳的小辫,是个女孩儿。这个学生误认为是个男孩儿。但我已相当满意了。真可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了。
到晌午时分,被测试的学生们都陆续回家了。我见一个女孩子还坐在测试中心,一脸的不高兴。原来她平时识别中级的图片又快又准,那天却一次也没有识别出来,因而非常失望。我兴致勃勃地鼓励她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别灰心。来,我让你摸一个初级的。”於是从房间的另一端的一张桌子上,随手拿了一张图片放在她手里。她两手紧紧握住,高举过头,仅仅几秒钟,她就对我说:“有了!”“什么?”我问道。“一匹马。”“什么马?”“ 斑马。”结果是一匹深棕色的马,不是斑马。由於投影关系,马的身体有明、暗、深、浅之分,被她认为是斑马。但她能识别出是一匹马(是驴也无妨),就完全满足我的要求了。
测试中心的人告诉我说,我一个同学的女儿是摸底片的高手。於是我打电话给我同学,她热情邀我到她家吃晚饭。饭前我对她女儿说:“青青,听说你摸字摸得挺好。今天表演给我看看吧!”她面有难色。她母亲告诉我,现在很多人不相信特异功能,认为孩子们在弄虚作假。我安慰青青说:“我相信这是真的。再说,又是在自己家里,给叔叔表演一下有什么关系呢?”她同意摸一个中级的。我把一个火柴盒的火柴倒出来,把一个东西放进火柴盒里,让她隔著火柴盒摸。不一会儿她就说:“是一个小男孩的照片,还戴著红领巾。”我不禁脱口而出:“对呀!那是我小学毕业时的照片!”
手何以能识别图象呢?我问了很多被测试的孩子,他们的说法基本一致:当手接触到图片後,只要闭目凝思,脑子里就会闪现出各种图象,像放卡通片一样,变幻无常。如果其中一个图象在脑子里频频浮现,这就是手中那图片的图象了。这是孩子们识别的实际过程。但这些过程是如何发生呢?为何手一接触到图片(有时,其间还隔著盒子),大脑就会浮现出图象呢?看来,手似乎具有与眼类似的功能。但眼有视觉细胞、晶状体、视网膜、视觉神经等一整套精密、完善的组织结构,而手又是如何完成这个“看”的过程呢?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只要稍加训练,使孩子们学会集中自己的意念,大约三分之一的小学生都有这种识别功能。这也许不叫特异功能,而是人普遍具有的一种“第六感官”。
物质是由物质组成的吗?
二十世纪初叶,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动摇了牛顿时代的绝对时空观,人们对宇宙的认识大大地深化了一步。尽管相对论的一些论点仍超越人们的常识,不易于理解,而到二十世纪中叶,量子力学提出的论点,不仅常人不著边际,连爱因斯坦都难以接受。
前面提到的杨多马的双狭缝实验中,如果把光源减弱到一个光子、一个光子地射出,双狭缝後面的感光胶片仍得到干涉条纹。一个光子怎么可以“同时”经过两个狭缝呢?於是哥本哈根学派的物理学家波尔(Bohr)等的结论是,一切物体皆由能量波组成;只有在物体被观察的那一瞬间,才从能量波凝聚为有本体的物质。
比如,我们看一个物体时,光波被所看之物表面的电场反弹到我们眼里,在视网膜上凝聚成光子,方产生视觉。又如,一个物体只有在被触摸的那一瞬间,才由波动凝聚成由原子组成的实体,从而产生触觉。虽然这并不意味著我们的感受是幻觉,因为能量和物体都是真实的,且能互变(爱因斯坦的著名公式E=MC2,E:运动物体具有的能量,M:物体质量,C:光速),但总觉得够玄的。
一九二七年海森堡(Heisenberg)发现“测不准定律”(Uncertainty Principle),表明微粒(如原子)的位置和速度不可兼得,越准确地测出其位置,则越不准确地知道其速度,反之亦然;因此微粒的动态无法用方程式精确计算,只能用概率加以预测。因为,测位置的误差与测速度的误差的乘积等於一个常数。换句话说,如果测一个粒子的速度很准确(误差趋於零),则测位置的误差就会趋於无穷大,根本不知道这个粒子在哪儿!这种看似“不科学”的量子力学,使科学更加符合实际,从而更加科学。
往往是“半瓶水”摇得最响,有深厚造诣的科学家常常最谦卑自律。因为他们站在最前沿,直接面对浩瀚无际的宇宙,深切知道人的渺小、有限。只有站在中间、後面的二流、三流或没流的科学家才不知“天高地厚”!牛顿说,他是在海边沙滩上玩耍的孩子,有幸拣到几个好看的贝壳。爱因斯坦则说,他只在真理的海洋边徘徊,一无所获。他还说,他一生最大的感受之一是:科学在上帝的奥秘面前不过是儿戏!人徒凭自己的理智要完全认识宇宙是不可能的。基督徒相信,“隐秘的事是属於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显明的事是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子孙的”(申二十九29)。如果没有神的启示,我们是无力认识宇宙的。退一步说,即使有一天人们认识了宇宙的一切现象,又怎么样呢?是不是我们就再也不需要神了呢?不是的。神不仅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的维护者,“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一 3)。正像一切律法必须由权威制定,并在权威的监督下才得以贯彻、执行一样,神所创造的宇宙,一切规律也只有在神的护持之下,才得以正常运作,否则,宇宙早就分崩离析了。人即使可以认识宇宙,却绝无力维持宇宙。所以,无论科学如何发展,人类永远需要神。
注释
1. 周功和著,《基督教科学观》,台北:中华福音神院出版社,1993,页82。
2. 有作者认为,拉普拉斯这样说,并不表示他是无神论者;拉氏认为神是超越的,人们不可能在一般物质性的运作中直接看见他的显现(参见Roger Foster and Paul Marston著,《问得好》,孙述寰、詹正义译 美国:活泉出版社,1997,页45)。本文不是探讨拉普拉斯是无神论者、自然神论者,还是其他;而是指出:他认为人单凭自己的智慧和理性,就可以认识整个宇宙。
3. 韩伟等著,《科学理智与信仰》,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89,页238。
4. 海弗莱著,《科学家相信神》,刘家玉译(台北:中国主日学协会,1980),页79。
5. 同3,页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