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様の領域第四章 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

七、选 择

  杰出的剑桥大学学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的话,可以作为这一章的小结:“实际上,把所有的证据集合起来,我们大可以说,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复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样的证据。除非你先存成见,认为这一定是假的,不然,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认为复活缺乏证据”1。

  复活的证据是如此充分、确凿,但有的人仍不相信耶稣的复活。原因何在呢?我个人以为,那些对耶稣复活的事经过深入、详尽的研究、了解後仍不相信复活的人,并不是证据不足使他们不能相信,而是由於理性、意志和道德的原因,他们不愿意相信。道德层面将在以後的章节里论及,这里只探讨有关理性和意志的原因。

  有人认为耶稣从死里复活不符合科学,纯属无稽之谈,因而根本不重视复活的证据。这种态度本身恰恰不是科学的态度。R. T. France在《认识主基督》(Jesus the Radical)中指出:“如果你认为,任何凭我们已有的知识,至少在原则上不能用自然科学解释的事情,都不可能发生的话,那么你已经采取了一条不合科学的思想途径,就是在没有任何其他可能的解释的时候,拒绝证据所清楚指出的结论”2 。我们学自然科学的人都有很多事与愿违的经历。在研究前我们有一套假说、设想,当实验的结果与我们的设想不合时,於是我们怀疑结果是否有误。但如果反覆实验都得到同样的结果时,我们只好接受这些结果,开始考虑如何修正、甚至推翻我们原先的假设,以合理地解释实验数据。如果仅仅因为不喜欢数据可能导致的结论,而置实验数据於不顾,依旧坚持自己的假想,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的起码品格。对耶稣的复活一事所应持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再说,耶稣死而复活的真伪是无法用自然科学逻辑来验证的。我在第一章已谈到一些关於科学与神的关系(在第五章〈现代科学和基督教信仰〉中还将详细讨论)。自然科学是研究宇宙的自然规律的;所有的受造之物(包括人类)都须伏在自然律之下。但作为自然律的制定者、维护者的神,当然是超越其上的。他可以按他所创造的自然律办事,也可以不按其律行事,这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如果耶稣也受限於死人不能复活的自然律,他就不是神而是与我们无异的人了。神自己宣称,“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创十八14)?耶稣也明确地对门徒说过:“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道成肉身的耶稣是人也是神,他有超然的来踪去迹是理所当然的。他的出生顺乎自然,他的成胎却是超然的;他的死是自然的,他的复活却是超然的。正是超自然的童女生子、死而复活,充分显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基督教信仰是有许多事实为依据的。孟沃伟(John W. Montgomery)说:“基督教不必靠神学,单靠历史考证就能成立”3 。所以,基督教信仰并不排斥理性思辩。然而,信仰是超越理性的。信心是理性与信仰的桥梁。只有在理性的基础上,藉著信心飞跃,才能确立信仰。离开信心,只凭理性是不能认识神的。耶稣的复活虽然已有极充分的事实依据,但毕竟不像数学、物理公式那样得到绝对的证明,因为多数人没有亲眼见过复活的耶稣。所以,人们必须在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踏出信心的一步,才能接受复活的真理。可是,很多人企图用理性代替信心,以为只要证据充分就能信。事实是,离开信心,信仰就无从谈起。对耶稣行的同一神迹,人们的反应却完全不一样:有人信他是神,有人不信,还有人诬告他。耶稣复活後,要门徒到加利利见他。“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马太福音二十八16-17)。见到了复活的主,仍然疑惑!痛哉!惜哉!哀哉!法兰士 (R. T. France) 说得好:“当历史的证据需要一种超然的解释时,我们就面临一个十分困难棘手的抉择,就像耶稣所行的神迹以及他神迹性的诞生所带给我们的问题一样。就是这个基本的抉择,将拥有信心的人与世俗的思想划分开来”4。  法兰士还指出,“从雅典的哲学家到今日的世俗思想家,一直有许许多多的人拒绝相信耶稣的确从死里复活。不是因为证据不够(它们已经够明确了),只是对有些人而言,再多再好的证据都无法让他们愿意照著耶稣所要求的,重新调整他们的世界观” 5。 大卫华生 (C. K. David Watson)说过:“很多人告诉我,他们不相信的原因,是他们不想信” 6。尼采(F. Nietzsche)也坦陈:“我们反对基督教不是因为论证的理由,而是一个好恶的选择” 7。 是的,你如果接受了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你就可以接受《圣经》中的一切神迹。你就必能放弃无神论,把神引入这个世界。那么,宇宙就变得有目的、有意义。人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也就有了明确的答案。这样,你就必须彻底地重估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这岂止仅是“调整”,简直是大破大立、脱胎换骨!然而,这正是许多人不能面对的事情。认识自己进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难和痛苦的。可是,只有修正错误才能把握真理。我们应该有在事实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头的勇气,应该有按认定的真理重新塑造自己的决心和毅力。无论是科学的追求者还是信仰的探索者,诚实、公允、执著、坚韧都是必备的品格。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十四6);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我们愿意自觉地经历痛苦、磨炼而踏上永生之道呢,还是甘心昏昏然、舒舒服服地坠入永远沉沦呢?这是一个永生和永死的根本选择。耶稣一直将这项选择放在我们每一个人面前,无人能回避。他一生的所作所为是如此,他的复活尤其如此。

注释

1. Paul E. Little著,《你为何要信》,詹正义、区秀芳译 (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2),页55。

2. R. T. France著,《认识主基督》,黄吴期馨译(台北:校园书房,1990),页170-171。

3. John W. Montgomery著,《历史与基督教》,陈咏译(台北:校园团契,1977),页34。

4. 同2,页170。

5. 同2,页171。

6. David C. K. Watson著,《光明的挑战》,张妙怡译(香港:证道出版社,1974),页96。

7. Charles Colson著,《当代基督教与政治》,陈咏编译(台北:校园书房,1992),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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